各有关单位和个人:
为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》(国发〔2015〕13号)要求,国标委于2015年6月5日正式发文《国家标准委办公室关于下达团体标准试点工作任务的通知》(标委办工一〔2015〕80号),确定中国工业防腐蚀技术协会为首批国家团体标准试点单位。
国务院2015年3月印发的《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》是为落实《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》、《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》和《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》(国发〔2014〕20号)关于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、加强技术标准体系建设的有关要求,所制定的标准化工作重大改革方案。《方案》提出,要通过市场主体自主制定、自由选择、自愿采用的办法,制定一批满足市场需求、快速响应技术创新,填补国家、行业和地方标准空白的团体标准,以增加标准的有效供给,把政府单一供给的现行标准体系,转变为由政府主导和市场自主制定的新型标准体系。
为更好地完成国标委团体标准试点工作的任务和要求,增加防腐蚀专业领域标准的有效供给,构建政府引导、市场驱动、社会监督、协同推进的团体标准化工作机制,经研究决定,我会现面向全行业常年公开征集“团体标准”项目和“团体标准”潜在需求,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征集范围
1.
无技术标准依据,急需建立的标准,可填补标准空白;
2.
代表国内先进产品技术水平,重要的技术性能指标高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;
3.快速反映企业和市场需要,根据企业或产品推广的实际,快速形成标准,及时向市场、社会公布;
4.已有相关地方或企业标准,申请编制团体标准;
5.与国际先进标准接轨,积极采用国外先进标准、依照国际标准制定的准则进行编制标准。
二、征集说明
1.“团体标准”项目为申报立项(填写附表1和附表2),“团体标准”潜在需求为意向调查(填写附表3);
2.支持行业内产业联盟标准申报团体标准意向;
3.支持行业先进技术、产品、材料编制团体标准,支持专利技术融入团体标准。
三、联系方式
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小营路9号C座509
邮编:100101
联系人:李侠(13552170112)
电话:010-64896415(兼传真)
邮箱:ciata@vip.163.com
附表1:团体标准项目建议书
附表2:团体标准建议项目联络单
附表3:中国工业防腐蚀技术协会“团体标准”潜在需求意向表
中国工业防腐蚀技术协会
2016年7月22日
|